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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僞存真、考辯疏證:爲研究隋代社會歷史賦予新內涵

唐潮杂志 2022-03-2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科学出版社 Author 周曉薇 王其禕



簡策以外,足以窺古人之陳迹者,無過金石。


——顧燮光(《夢碧簃石言》)



 

進入21 世紀以來,對於出土文獻的整理與研究,墓誌銘這一門類已蔚然成爲大端,並日漸深入和廣泛地嘉惠於學界。著眼於隋代,隨著《隋代墓誌銘彙考》的出版,利用墓誌資料所展開的研究,已趨於多元並呈現出不少新創獲。

 

自2007 年《隋代墓誌銘彙考》出版之後,逾10 年光陰,我們已陸續蒐集、整理並疏證完成了新見隋代墓誌銘163 種。當然,這也是恰逢了一種機遇,尤其對我們的課題進程而言,確實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時運。不過現代化經濟建設的飛速開發,對於古代墓葬文化而言,其所帶來的毀壞之嚴重也是無比痛惜的。而面對兩難與無奈,我們仍需悉心收集、梳理和研究,否則,這些如薤露般珍稀而不可再生的墓誌文獻勢必會稍縱即逝甚至毀失殆盡而再難追尋。

 

2014 年我們出版了《片石千秋:隋代墓誌銘與隋代歷史文化》一書,主要是針對《隋代墓誌銘彙考》所收的500 多種墓誌以及一些後續新見的墓誌資料所進行的研究,內容包括隋代家族研究、隋代避諱釋例、隋代墓誌辯僞、隋代主流書體與“隸楷之變”、隋代墓誌紋飾圖像解讀、隋代兩京地名稽考等諸方面。另外還出版了《柔順之象:隋代女性與社會》一書,也是在充分利用隋代墓誌的素材中,去關注和探討隋代女性問題,因爲女性墓誌所佔比例不少,所探討的問題也就大多試圖貼近於隋代女性的“生活實態”,並致力於對客觀歷史現實的探索與還原。


 

貞石可憑:新見隋代墓誌銘疏證》(周曉薇,王其禕著. 北京:科學出版社,2019.12)中我們謹以疏證的方式針對2008 年以後新出與新見的163 種隋代墓誌資料進行整理與探討。


  • 一是從個案研究入手,釐清每位誌主的出身、家族、世系、任職、婚姻、子女、宅第、葬所等實况,疏證誌主生平事功及與之相關聯的史事,以補正相關史籍之闕訛;


  • 二是横向或縱向地通過梳理隋代與前朝後世相關墓誌文獻之間的聯繫,尋找契合的規律和問題,再結合傳世文獻,進而做可能的整體或專題的從史料到史學乃至藝術等諸方面的分析,以此促進對隋代總體研究的拓展與深化。



本書共收録2008—2018 年新見隋代墓誌銘(含磚質墓誌)163 種,皆按葬年月日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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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雖然與之前有其重疊之處,但新資料所反映的具體內容又無疑爲深廣研究賦予了新的內涵。

 

(1)經濟史與外交史新資料


譬如“地主”一詞在隋代墓誌有較多出現,指土地的實際擁有者或管理者。將土地所有者稱爲地主,隋唐之前頗不多見,對相關墓誌進行歸納梳理,有助於對中古後期土地制度與經濟史層面的深入研討。又譬如墓誌中有不少聘陳(薛舒)與聘高麗(裴遺業)使主等新信息,對於研討隋陳間國家關係及唐朝與高麗的外交政策具有重要價值。

 

(2)古都歷史地理新資料


關於隋唐兩京城坊的研究已取得豐碩成果,其中專門論及隋代兩京城坊的研究首推辛德勇《隋大興城坊考稿》的詳盡考察。而對於隋代東都洛陽城坊的系統梳理補苴尚不充分,因此特別側重以所能見知的隋代墓誌銘尤其是新出墓誌爲基本素材,並結合傳世文獻與今人成果,對隋代東都洛陽坊里名稱進行了稽考訂補。


最終得以印證史書地理志所載103 坊中的36 坊和坊外的1 坊,計轄於河南縣的19 坊、轄於洛陽縣的18 坊、與文獻記載不能相合及屬縣未詳的7 坊,另外附帶梳理出屬於漢魏洛陽故城的15 坊,希望能對隋代東都洛陽城坊的考訂和研究趨近系統化而有以推進。另外對墓誌新見長安大興城城郊地名、新見東魏北齊故都鄴城坊里名稱,也盡可能進行了相關考究與梳理。

 

(3)補正隋代職官


諸如監察御史、起部郎等,並注重對史誌記載互異或闕佚問題的相與補正,以梳理百官、禮儀等典章制度之沿革。譬如《曹瑾墓誌》記載其職任竟一一具體到年月日,殊爲少見,爲瞭解周隋時期職官制度與升等步驟皆有重要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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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五八 曹瑾墓誌

每一種墓誌爲一個獨立單元,每個單元以序號、墓誌名稱與葬年月日爲小標題,內容包括“基本信息”“誌蓋”“誌文”“疏證”四欄,不附加圖版。


  

(4)世家大族梳理


充分利用世家大族房分與世系之新資料,與正史結合考察諸如杜氏、柳氏、謝氏、于氏、辛氏、朱氏、索氏、皇甫氏、司馬氏等家族事迹,通過對家族郡望世系及歷官婚姻的分析研究,探討中古世家大族與政治經濟乃至社會文化之間的聯繫。

 

(5)南朝士族與文化


關注於南朝士人進入周隋的學術交往及其文化事功,主要依據《朱幹墓誌》《包愷墓誌》所載信息爲切入點,對相關聯的南朝士人群體進行了深入研究。


如吴郡錢塘朱氏是南朝齊梁間文學世家,其後裔在進入北周後竟不爲史載,新出土的隋代《朱幹墓誌》所揭示的正是朱氏一族在周隋間的政治與文化生活軌迹。由於墓誌的序和銘乃分別出自南朝文學領袖明克讓與庾信之手,故對於補備他們的遺文和研討入北的南朝士人交往關係存留了珍貴史料。其中所揭示的豐富的南朝士人行迹與文化傳承,也爲進一步探究周隋間的政治文化傾向特別是文化理念提供了可資借鑒的依據。


新出《包愷墓誌》記載可謂賅詳,如其祖父名諱、職任,包愷在陳、隋的職任與文教活動等,皆可補備史傳記述之不足。至於墓誌所記又頗多可與梁、陳、隋史事互爲補充與印證者,則尤見其史料價值之重要。特別是包愷在隋主要從事修書、講史等文化教育活動,且其在隋期間的友好交往圈中亦多爲流寓隋朝的江南士人,因而適可通過這一特殊群體的文教事功,展現隋朝政府對江南文士所採取的“懷柔”策略之功效,並揭示出江南士人在隋朝文教建設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6)胡族姓氏與稀見姓氏探討


利用墓誌中有關北朝胡姓、賜姓之新資料,探討了諸如乞伏氏、賀婁氏、尉遲氏、成氏等氏族源流及其繁衍遷變。賜姓如《耿雄墓誌》所記賜姓和稽氏、《宇文穆曁妻乙弗氏墓誌》所記賜姓乙弗氏等,可資研討北朝胡姓諸問題,並可見證胡族在北朝後期的社會政治地位及其與中央王朝之關係。《士孫氏墓誌》則揭示出中古時期隨著胡漢民族的融并程度而逐漸消沉的趨勢。

 

(7)注重僧尼人物


有關僧人、女尼新資料的研究以《釋童真墓誌》最具典型,童真見載於《續高僧傳》,是迄今僅見的隋代比丘墓誌,對研究隋唐大禪定寺沿革與衰微,以及仙游寺塔仁壽元年瘞埋舍利史事價值頗高。女尼元華光與其同爲比丘尼的侄女元媛柔一並葬於杜陵原上,梳理華光的家族世系,正揭示出她們在政權更迭時期與世家貴族聯姻以延續政治生命的事狀,以及其遁入佛門的社會及個人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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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四 尼元華光墓誌


 

(8)枕銘的發現


《梁衍墓誌》及《梁衍枕銘》,可以梳理梁衍家族世系與籍貫等情况,而在墓葬中發現的石刻枕銘,其文字內容乃是其墓誌銘文字的縮寫,這種功用在中古墓誌史料與墓葬隨葬品中亦似尚屬首例,故頗具文化價值而饒有趣味。

 

(9)補充正史中立傳者的資料闕失


《隋書》曾試圖爲劉仁恩與郭均立傳,然因資料闕失而僅有寥寥數句,今據兩人墓誌,正可彌補“事行闕落,史莫能詳”之遺憾。




就史學研究而言,勢必要從史料的分析進入到史學的分析,因此一個新出土的人物墓誌銘就如同正史中的一個人物本傳,將一個時代的人物志、傳予以盡可能全面的結合和互爲補充,無疑會推進對於這個時代的社會與政治、歷史與文化、民族與宗教等諸多情狀的全面認知和瞭解。當然,就傳世文獻尤其匱乏的隋代而言,在正史上有傳的人物墓誌的發現,通常其史料與學術研究價值會顯得尤其重要。


《貞石可憑:新見隋代墓誌銘疏證》誌主在正史有傳者:17 人,即薛舒、耿雄、劉玄(字世清)、厙狄士文、劉仁恩、柳機、鄭仲明、包愷、柳敬言、韋壽、李倩(蒨)之、李禮之、于儀(本傳作于禮)、梁脩芝(字彦光)、宋士素、長孫行布、陸融。(《隋代墓誌銘彙考》中在正史有傳者僅11 人)。又,誌主父祖輩或子輩以及女性誌主的夫君在正史有傳者:涉及49 種墓誌。



  

(10)周隋間有關宅園記載的新發現


《王清墓誌》對其住宅與園林有著細緻描述與渲染,這在中古時期的墓誌文撰寫中殊不多見,在隋代墓誌中也是絶無僅有。從墓誌對其宅邸與園林的刻意描繪中,得以窺見隋代官宦家庭的宅第和園林建築式樣與規模,並可參稽史籍中的宫室營繕法令以探究其宅第僭侈逾制的狀况,以及結合相關文獻來探討彼時邸宅與園林建築的時代風尚與社會背景,尤其是南北文化融合對於北方宅園營造風格的影響。

 

(11)隋代宦官史事輯略


對於隋代宦官史事的研討,因限於史源的匱乏而一直顯得頗爲沉寂且薄弱,且服務於宦官機構的人物與職能亦尤見稀少且不詳。而利用新出土的《張寂墓誌》及之前見知的六種隋代宦者誌傳約而考之,則庶幾可以稍補隋代宦官史事之所闕略,並借以見證隋代宦官制度之基本情實。

 

(12)墓誌形制、圖飾以及墓園石刻


《張蔭墓誌》誌石形制最有特征,誌石四側各鏤空一個壼門,形狀如同一面有足的小石几,誌蓋盝頂正中减底浮雕一條團龍,此種墓誌石造型與團龍紋樣爲隋代乃至中古時期的墓誌中所僅見;《張道淵墓誌》中記載的石碑、石人、石羊、石虎、石門等頗可資探討中古葬制與墓園石刻及石像生等的分類和演變;《潘嗣墓誌》誌蓋圖案極富文化與藝術元素,四殺爲卷草紋,盝頂中部爲蓋題,四角各有一重環形連珠與八角團花圖案,且外環皆呈火焰紋,四方爲四神與雲紋圖案,四神首尾皆呈順時針方向,其中的玄武圖案最爲奇特,表現爲龜蛇分體、龜蛇相隨、兩首對望。此種分體式玄武圖像極爲少見,唯漢鏡中有類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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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九一 張蔭曁妻羊氏墓誌


  

(13)隋代磚誌的整體梳理


在《郭貴賓妻吴小妃墓誌磚》疏證中,對迄今所見61種隋代磚墓誌,從數量、年代、形制、文辭、書法、出土地及誌主身份等諸方面做了詳細梳理總結。

 

(14)新體楷書的典範


隋代墓誌書法所呈現出的楷書面貌,已基本擺脱了舊朝的筆法,隸書迅速衰微,在民間使用的比例已不足楷書的十分之一。兩京地區尤其是長安,書體風尚廣泛受到南朝梁陳的影響,楷書筆法從峻利變爲温潤,字形從寬嚴略趨高聳,結體從舒鬆走向緊緻,對初唐楷書的輝煌給予了直接的滋養。其中以《韓恆貴墓誌》的流美俊朗、《宇文穆墓誌》的端穆雍和、《獨孤儉墓誌》的峻整肅括等最具典範,而《黎淳墓誌》的楷隸相間也是這一時段有著別具一格風采的樣板。




以墓誌文與墓誌蓋的書寫字體分析:墓誌文書體分別有正書140 種,隸書22 種,篆書1 種。其中文帝朝正書開皇76 種、仁壽14 種;隸書開皇16 種。煬帝朝正書50 種,隸書6 種,篆書1 種。

 

有墓誌蓋82 種,素面無字者2 種,有蓋題者80 種(其中篆書68 種,正書9 種,隸書1 種,蓋題書體未獲知見者2 種)。

又,22 種隸書墓誌中出自洛陽5 種、北齊舊地鄴城、安陽與衛輝10 種、山西上黨與壺關3 種、甘肅天水與慶陽2 種,長安僅有2 種。

 

上述數據足以見證彼時書法主流與末流的趨向與態勢,即新體楷書的成熟與舊體隸書的式微。也足以見證京師長安在引領文化藝術潮流與導向上的地位與作用。固然墓誌蓋題的篆書依然是承前啓後的基本書體,但誌蓋書體除篆書外又有一些楷書的使用而少見隸書的面目,似也説明在彼時主流書體影響下的嬗變風向與權重。


 

古人云:“石不能言,或憑焉。”前賢曰:“簡策以外,足以窺古人之陳迹者,無過金石。”的確,局限隋代研究的一大因素正是可以作爲第一手史料的史源的匱乏,故我們不揣淺陋地對2008 年以後新見隋代墓誌資料予以蒐討整合、去僞存真、辯析疏證,自認爲憑依這些未經史官選擇與改削的、原始的隋代人物墓誌信息,排除掉其中的諛墓成分,或多或少可以填補一些傳統史料所未能備詳的缺略,抑或當較正史在更廣闊的社會層面上有著更多的存真存實。要之,系統周詳地整理,客觀準確地記録,細緻認真地分析,深入透徹地疏證,乃是對墓誌研究持之以恒的基本原則。特別是新出墓誌多是爲中下層官吏與庶民立傳,故相較與正史,墓誌銘則可資更廣泛細微地探討社會基本生活與民衆精神世界的各個層面,亦即更能透見社會情實與時代面貌。因此,憑借新出隋代墓誌資料,應能有效推進隋代研究的廣度和深度,也必將隨著對新資料與新問題的研討進而爲新理論的構建鋪墊坦途。那麼,從保存人物史事的第一手材料得以倍加擴大的意義而論,應更能證見隋代墓誌的文獻地位之重要和史料價值之珍貴,以及研究意義之廣大,從而爲治史者所樂於取徵並有利於跟進時代學術之潮流。


 

本文為《貞石可憑:新見隋代墓誌銘疏證》(周曉薇,王其禕著. 北京:科學出版社,2019.12)一書“前言”,有刪減修改,標題為編者所加。


ISBN 978-7-03-063746-8

責任編輯:任曉刚

 

本書蒐集了2008 年以後新見隋代墓誌163 種,依時間排序而對每種墓誌從基本信息、誌蓋誌文、疏證三方面進行個案整理與研究。疏證側重釐清誌主的出身、家族、世系、任職、婚姻、子女、宅第、葬地等史料實况,並分析與誌主生平事功相關聯的史事,以爲史籍之補正;且欲通過梳理隋代與前朝後世相關墓誌文獻之間的聯繫,尋找契合的規律和問題,進而做整體或專題的從史料到史學乃至藝術諸層面的探討,以期促進對隋代總體研究的拓展與深化。本書可供文獻學、中國古代史專業師生閲讀和參考。


(本文编辑:刘四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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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刘四旦
责任编辑/刘韦辰
审核/张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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